2016年3月11日上午,郴州市委党校第79期科长班一行60余位学员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发生在身边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
该案系原告李玉玲诉被告郴州市人民政府、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郴州市公安局、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郴州市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办事处,第三人郴州市房屋征收管理事务处因行政强制违法一案,各方当事人均有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其中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长跃代表单位出庭应诉。上午8:30,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准时开庭。通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交锋,对案件都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持续了5个半小时。
此次走入法院大门观摩庭审,给党校学员上了一堂“法制课”,极大地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力地转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这是郴州中院爱民服务月活动的一个创举,也是郴州市委党校创新教学形式,开拓现场教学新模式的一次成功尝试,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