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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四个一”活动优秀心得体会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6 20:54   作者:管理员   来源:

为及时检查和巩固“读一本好书、上一堂好课、办一件实事、写一篇心得体会”(简称“四个一”)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四个一”专题活动的通知》(郴四型发[2014]2号)文件部署,市“四型”机关创建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秀心得体会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及办法

全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中省驻郴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撰写的心得体会文章,首先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内部初评,然后各县区选送2-5篇心得体会,市直各单位选送1-2篇心得体会,由市创建办组织专家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在所有选送的心得体会文章中,评选出优秀心得体会20篇。市创建办将为获奖心得体会作者颁发个人荣誉证书,并按照《郴州市2014年度“四型”机关创建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对获奖作者所在县市区或单位给予加分奖励,每篇获奖心得体会加1分。获奖作者所在县市区或单位可按规定给予作者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评选标准

1、不限题材。可以是学习体会、活动体会、工作体系、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体会、郴州经济社会发展体会等。

2、立意高远。要具有深远的主题和立意,能够给以启动或警醒,文章中能够把自己融入群体、社会、国家、民族或人类发展中。

3、脚踏实地。要言之有物,引用的数据、事例要精准、到位。文章必须是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而作,不能专门讨论虚无缥缈的事情、空发议论、无病呻吟。

4、视角新颖。要必须是从常人看不到的角度去看待、思考问题,文章要有新颖的观点或见解,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5、辞简意达。不堆砌华而不实、古怪偏僻的词汇,语言通俗易懂、平易近人,能够让读者一目了然,在不自觉中受到点化。

6、感情真挚。要坚持不感而发、以情动人。心得体会一定要是作者个人内心最真实、最深切的感情表达。

7、坚持原则。不得借鉴、抄袭已经发表或网络上登载的文章,不得请人代笔。如有上述情况,经市创建办查实的,将取消奖励,并通报批评。

四、评选程序

1、申请。各地各单位按要求于630前,将选送的心得体会以纸质或电子档形式上报到市创建办(地址:市委办201,联系电话:2871853,电子邮箱:czssxjgcj@163.com)。

2、评选。由市创建办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湘南学院等部门的专家和领导(共12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分成4个评审小组,每组共3名评委,对所有的心得体会进行评审打分。各评审小组推选出8篇,共32篇候送优秀心得体会,最后再由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统一开会讲座研究决定20篇获奖心得体会文章报领导审定。

3、公示。获奖名单确定后,获奖的心得体会将在《郴州日报》或《“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情况交流》上全文登出。刊登后一周内无抄袭、代笔等举报情况的即为最终获奖名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评选。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优秀心得体会文章初评和选送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机关、单位内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2、严肃纪律、公正评选。参与优秀心得体会评选的评委与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相关规定,在评选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徇私舞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各单位在选送优秀心得体会的时候,要严把质量关,不得上报有抄袭嫌疑或数据虚假、夸大其词的文章。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郴州日报等媒体要加大“四个一”活动及优秀心得体会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郴州日报要刊登获奖心得体会文章,要通过广泛宣传,带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形成“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学习氛围,促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能力和写作水平的提升。

  

郴州市“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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