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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6 21:20   作者:管理员   来源:

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九届

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省直机关党校、行政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充分调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激励教研人员多出精品力作,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九届(20102011年)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评选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方面有学术创建、有理论深度,并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的优秀成果。同时评选在基础理论、基础学科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社科成果。

二、评奖范围

(一)20102011年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或者报刊公开出版、发表的社科类著作、论文和调查报告。

(二)20102011年被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用、推广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

(三)20102011年已完成并通过鉴定的课题,包括全国或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省科委软科学课题、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参与本次评奖的成果,每人限报1项个人独立完成成果或1项集体成果。

(二)集体成果的申报,以研究成果上署名排序为参考标准,著作必须是党校行政学院人员任主编且党校行政学院参编人员占一半以上。

(三)申报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申报成果和有关社会反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评奖范围第(二)、(三)项中的成果,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已评出,不另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于2012915日前送至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研处(联系人:马畅,联系电话:0731-82780172),并交纳相关评审费70/篇。

四、评奖程序

(一)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研处和湖南省党校社会科学工作者联合会秘书处对参评成果资格进行审查,并分学科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根据得分进行名次排列。

(二)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学术委员会集中讨论,根据评奖指标确定一、二、三等奖候选名单后,报校院委审定,确定获奖成果。

(三)对获奖成果,由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和湖南省党校社会科学工作者联合会颁发荣誉证书。

附: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239

 

 

 

 

 

 

 

 

 

 

 

 

 

 

 

 

 

附件:

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成果名称

 

 

作 者

 

申报者

 

本校

参与者

 

 

所属学科

 

出版社或刊物

 

出版或发表 时 间

 

 

 

 

主要

内容

 

 

理论

创新

之处

 

社会

反馈

情况

 

成果来源

 

获奖情况

 

单位

推荐

意见

 

 

                       (单位签章)

                                       

专家

评审组

意见

 

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校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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