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1911―1988),原名昭学,女,宜章县近城团王家冲(今属城关镇)人。1924年秋考入衡阳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积极参加反对旧礼教、反对男女不平等、反对官僚军阀活动。1926年8月考入衡阳农民运动讲习所,报名时填姓名为“曾志”,同学问:“为什么要改名?”她回答说:“我就是要为我们女性争志气!”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了成为一个彻底的革命者,曾志给母亲写信,并在彭镜秋的帮助下,坚决解除了父母包办的婚约。
1927年春曾志从讲习所毕业,担任中共衡阳地委组织部干事;同年冬与中共衡阳地委组织部部长夏明震结婚。后转回郴州开展地下工作,夏明震任郴州中心县委书记,曾志任秘书长。1928年1月参加湘南起义,郴州“反白事件”夏明震牺牲。不久调任工农革命军第七师党委办公室秘书,与党代表蔡协民结婚,并一起上井冈山。先后任红四军后方总医院党支部书记、红四军组织科干事、红四军前委工农运动委员会民运股股长、妇女组组长。参加了著名的黄洋界保卫战。与毛泽东等代表红四军前委出席中共闽西一大。红四军返回瑞金,部分干部存在军队应独立于政党之外的单纯军事错误思想,毛泽东受到排斥,离开前委领导岗位,拥护毛泽东的曾志也受到排挤。1929年随毛泽东离开井冈山,派往福建工作。先后担任共青团闽西书记,厦门、福州中心市委秘书长,闽南特委组织部部长,福安中心县委委员,闽东特委组织部部长,福霞中心县委书记。为革命斗争需要,先后被迫把三个出生不久的儿子送人或卖掉。1934年5月蔡协民被叛徒出卖牺牲。在厦门,她和陶铸以夫妻名义一起开展地下工作,随着感情加深结合成夫妻。
1935年春敌人大举进攻闽东,组织安排曾志赴往广东白区治病。抗战爆发后,任中共湖北省委妇委书记、荆(门)当(阳)远(安)中心县委书记。1938年,不明真相的闽东特委委员范式人向中共中央长江局电报,称曾志是“从闽东逃跑出来的”。延安整风时期,曾志因此受到一年零四个月的监禁审查,最后没有下结论,成为历史悬案。他以坚强的党性、宽阔的革命胸怀和坚强的革命意志,背着历史包袱走过抗日战争。
1939年12月曾志赴延安马列学院学习。1940年秋任中央妇委秘书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任沈阳市委委员、铁西区委书记、辽吉省委委员、辽吉一地委副书记、五地委副书记、沈阳市委常委、职工部部长、沈阳市工会、妇联筹备处主任。1949年5月后,历任武汉市军管会物质接管部副部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南局工业部副部长兼广州电业局局长、党委书记,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处候补书记等职。1957年1月2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广东省委经过两年调查和审查后作出的正式结论:“曾志历史清楚,政治上无问题”。
1966年5月,陶铸调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常务书记,时任广州市委工业书记的曾志因病请假到北京疗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陶铸与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坚决斗争,曾志被遣散到广东翁源县农村劳动。中央专案组对曾志所谓的“闽东问题”又进行长时间的“审查”。在陶铸最后一段艰难岁月中,曾志始终不渝地支持、照顾丈夫。陶铸生前作《赠曾志》以示感激:“重上战场我亦难,感君情厚逼云端。无情白发催寒暑,蒙垢 余生抑苦酸。病马也知嘶枥晚,枯葵更觉怯霜残。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
1977年12月曾志恢复工作,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协助胡耀邦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和考察培养经济、科技战线干部和人才等重要工作。1980年,她深入厂矿基层,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考察选拔了200余名优秀中青年干部。1983年7月离休。10月重返革命旧地闽东,了解到闽东尚未摆脱贫困,且未定为老苏区、老根据地时,向中央书面报告。1984年经胡耀邦批示,得到解决。1987年12月回郴州参加湘南起义六十周年纪念活动。1994年10月回宜章参加邓中夏诞辰百周年纪念活动。
曾志先后当选为党的七大候补代表,八大、十二大至十四大代表,十五大列席代表,在十二大、十三大上均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三至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历经70多年革命斗争风雨磨炼,是全国最 负 盛名的10位女革命家之一。
1998年6月21日,曾志因病在北京逝世。她生前遗嘱死后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骨灰一部分埋在井冈山一棵树下当肥料;另一部分埋在白云山有手印的那块大石头下,不要写简历生平。她弥留之际,将80只信封(工资袋)交给女儿陶斯亮,口述另一份遗嘱:“一定不要扔掉那些信封,因为它们可以证明这些都是我的辛苦钱,每一笔都是清白的。共产党员不应该有遗产,我的子女们不得分我的这些钱。……要将钱交中组部老干局,给祁阳和宜章贫困地区建希望小学,以及留给老干部活动基金。再留一些作我的书出版之用。”女儿陶斯亮遵其遗嘱,于同年10月18日将曾志的工资积蓄3万元及自己的1万元捐给宜章城关完小助学。曾志著有《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曾志回忆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