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1416-1484),字时杰,号诚奄,桂阳(今汝城)县外沙村人。明朝中期著名的政治家、理学家、诗人。
朱英,五岁丧父,由母亲潜心教养。九岁就学于本村香明寺中,十五岁考取为县学生员,主习“毛诗”、“尚书”二经,十九岁补廪生,二十二岁,到本村白石书斋修业,专习“易经”,正统九年(1444)湖广乡试中举人。正统十年(1445),与族兄朱海同登进士,在京师,被人们视为双凤。初分配在兵部观政。正统十二年,授浙江道监察御史。景泰三年(1452)调升广东布政司右参议。天顺六年(1462),升布政司参政。成化元年(1465)改调陕西布政司右参政。五年,升福建右布政使。七年,迁陕西左布政使。十年,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命巡抚甘肃。十一年,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不久升右都御史,食从一品俸。成化二十年(1484),诏取回京,入掌都察院事,加太子少保。成化二十一年(1485)七月,卒于官。赠荣禄大夫、太子太保。正德十四年(1519),追谥“恭简”。
初任御史,参劾不避权贵。外戚都督汪全纵容家人侵夺民产,朱英与给事中林聪交章参劾,皇帝准奏,下诏夺回所侵夺之产归还原主。景泰三年八月,皇帝欲撤换太子,朱英与给事中李侃、林聪等直言相抗乃止。入掌都察院事,有刘姓御史,自恃是万姓内阁大臣的姻亲,出巡时有不法行为,朱英不顾同僚阁臣脸面,上奏罢了刘御史的官。
明朝中期,皇室官绅大势兼并土地,赋役繁重,大量失地农民被逼揭竿起义,两广地方,将帅肆意屠杀以邀功领赏,以俘掠为利,称为“雕剿”。朱英力主剿抚结合,安民为主。在广东布政司参议任上,参将范信诬指永泰、永平乡民为贼,大势屠杀,还要进屠城乡,朱英急忙赶赴范信营中制止,并对所抓获的无辜百姓都审实释放,救得一方百姓免遭屠杀。又有人诬告广州丰湖乡民作乱,朱英知道冤枉,当面力争使免遭杀戮。潮州罗刘宁起义军,屡次挫败官军,朱英奉命会兵,一举平定,俘虏数千人,将妇女另置一营,没有人敢侵犯,最后全部释放回家。
在两广总督任上,朱英整肃军纪,约束将士,不准夸大声势妄请出兵,严禁肆意杀戮。对接受招抚的徭壮民众,编入户籍,拨给土地牛种,免征三年赋税,使他们安居乐业。对不接受招抚的,进剿并诛其首恶。要害地方,先预备粮草,免去临期长途急催,兵民都得到休养生息。于是两广反制者归顺日众,给予编户四万三千多户,人口十五万多人。同时,建立均徭法,限定十年服一次劳役,休役九年,民力大舒。这套政策,在陕西、福建、甘肃任上都照样施行,后来朝廷还向全国推广。
巡抚甘肃,先后向皇帝提出二十八条建议。如徙居戎、练兵积粮、兴屯种、柔诸蕃、安流离、简贡使,各条皆切中边防要害。
成化十六年,南方属国交趾(今越南)入侵老挝诸郡。找朝中大臣商议,并向远在千里的两广总督任上的朱英询问处置办法。朱英回复说:“安南小国,不过与老挝争边境隙地,且先下圣谕告诫他们各安本分勿轻举妄动,若果不自量,将发兵征讨”。皇帝采纳施行,交趾人深表畏服,上表谢罪。避免了一场战争。成化二十一年(1485)正月,朱英疏陈八事,皆切中朝政机宜。当时关中、陕西饥荒,朱英上《救荒疏》,请移甘凉预备仓粮救济灾荒。又有大量饥民流入京师郡县,朱英又奏请发京师粮食进行赈灾,皇帝皆下诏照办。
朱英一生勤政廉节,官居一方藩镇,常不带妻子,仅携一老头赴任。任广东布政司参议时,过家省母,囊中仅有皇上赐银十两,其母胡夫人见而喜道:“我儿居官如此清白,我没有后顾之忧!”天顺二年,入京进万寿表归,路遇新淦知县李舟、南海知县赵壮借事来会面,带来很多银子作接送礼物,朱英拒绝不收。在甘肃晋升两广总督离任之日,受举荐升官诸将,都秘密送金银表示感谢,他全都委惋拒收。皇帝先后六次用盖金印的嘉奖文书及大量金银赐给他,都是收下嘉奖文书,金银则存入国库,累计达白银万两。曾为甘肃积军储三十万,两广四十万,但都不愿上报。有人劝他奏闻皇帝以邀功,朱英说:“积储是边臣常分,不足言。”曾经准备修建一所宅院与族人共居,但是用上全部俸禄所得仍然不够。有人劝他以皇上赏赐的钱及节约积累的大量钱财中抽出一点补足,他说:“公家的钱粮怎能拿来建私人住宅呢?”便停止修建。
作为理学家、诗人的朱英,一生著作很多。诗集有《认真子集》(三卷附录三卷),翰林陈献章作序。文集有《澹庵纪年》、《诚庵奏稿》等。朱英重刻宋史,更是史学上的一大贡献。其《宋史序》说:“宋史一书,已成于元儒之手,迄今百年,尚在秘阁,凡志学之士愿见而不可得。”几经周折,从友人处借得抄本,重行考订誉写,前后历经十年始成,筹资刻印发行,公诸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