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60.05万人,比上年减少3.6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78.01万人,乡村人口182.04万人。全市城镇化率60.43%,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0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3.9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17万人。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23元,比上年增长5.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039元,比上年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24元,增长7.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98,比上年缩小0.06。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980元,比上年增长6.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437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65元,增长7.0%。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8.12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3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3.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9.44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2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3.5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5.7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2.13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1.75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11.77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29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