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总人口43.51万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2.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24万人,乡村人口16.7万人,城镇化率49.30%,比上年末提高 2.02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1.1‰,死亡率1.6‰。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81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84元,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41元,增长8%。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2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260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4.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9.4平方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32539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945人,基金征缴5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181人,基金征收96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127348人,基金征缴金额1955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391人,基金征缴550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6792人,基金征缴1450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7245人,征缴基金198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共9852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817人。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进行了调待,人平养老金增加142万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8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到每月85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817人,失业保险征缴基金401万元,发放社会保障卡22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