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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湖南会馆兴衰述略
更新时间:2023-10-25 08:33   作者:管理员   来源:郴州日报   文档类型:HTML

上湖南会馆兴衰述略

□ 马治平

上湖南,明清时期对衡州、永州、郴州、桂阳州四地泛称。因四地地理位置处于衡山之南、湘水上游而得名。其地域也相当于今天的湘南三市一带。自古以来,衡永郴桂地域毗邻交错,田畴山川相连,人民交往密切,语言相通,习俗相近,人文相融。

上湖南会馆,始建于明万历十三年(1585),位于北京前门草厂十条胡同,属今北京市东城区前门街道奋章胡同11号。该会馆历经明清两朝,随着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灭亡,科举制度的废除,会馆的使命寿终正寝。430多年后的今天,关于会馆,只留下一片废墟,给人们一些记忆片段。庆幸的是,近年北京市东城区在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把上湖南会馆列为保护对象。

笔者因参与编纂大型古文献丛书《郴州通典》,有幸接触到一些沉睡在图书馆的历史遗存。现将其梳理成文,以飨上湖南。本文引文出处除注明外,均引自嘉庆重修《上湖南会馆传书》。

一、乡梓情浓,曾朝节等创建会馆

会馆兴起于明代永乐年间,发祥于北京。明清时期,全国性的会考每三年在京举行一次。中国人籍贯意识很浓,“甜不甜,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在京各地官员为壮大自己的势力,无不希望家乡子弟能够科考及第入朝为官,故大都在京城选址,买地买房,修建会馆,为赴京会考的本乡学子提供食宿便利。

上湖南会馆建成于明万历十三年(1585),创建人为曾朝节、卢奇、曾凤仪、骆思恭。

曾朝节,字直卿。临武人。自幼隽朗不群,警敏风发17岁为府学生员。嘉靖三十七年(1558)乡试第十名,万历五年(1577)丁丑科进士第三人。高中探花后授翰林编修,任职史馆,充《大明会典》纂修官。万历十三年(1585)以秩满升翰林侍讲。万历二十年(1592)升任国子监祭酒。万历二十二年(1594)再升为南京礼部右侍郎兼经筵讲官。万历三十年(1602)升任礼部尚书。逝世后获赠太子太保,谥文恪。

卢奇,字廷才。祁阳人。万历八年(1580)庚辰进士,初授高安县知县,历官兵部郎中,迁浙江金华知府,官至两淮运使。

曾凤仪,字舜征,号金简,耒阳人。万历十一年(1583)中进士,官礼部郎中 。

骆思恭,宁远人。世居北京。明万历年间锦衣卫指挥使、太子太保。

明万历十三年(1585),时任翰林侍讲的曾朝节,有感于家乡进京赶考的学子食宿无着落,四处寻觅之难,便邀祁阳人兵部郎中卢奇、耒阳人礼部郎中曾凤仪、宁远人锦衣卫骆思恭等一道商议创建一所会馆,方便衡永郴桂四地士子进京赴考,为上湖南地区争光。

他们踏遍北京城区考察选址,最后选定崇文门附近的草厂十条胡同。又带头捐银集资,鸠工庀材,历经八年,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终于建成。会馆建成之日,曾朝节为会馆命名为“瑞春堂”,并兴致勃勃作《瑞春堂记》一篇。

《瑞春堂记》开篇直述创建会馆之艰辛、会馆建成之释怀:自吾里之卜会馆八年矣,今春始协,卜而辟其堂。

会馆前院植一桃李嫁接树,暮春开花时节,一树开出粉红的桃花和洁白的李花,且其果实甘美,寓意家乡多出贤才,举进士者之联翩袭沓。曾朝节写道:

昔人以才贤比之桃李,其举进士亦曰春官,桃李也。然则里之多贤才也,举进士者之联翩袭沓也。不亦瑞于此乎?兹树之实,味甘美可食,不与他植同,盖珍品也!人之评桃李者,第曰花悦人目,今其实美。此何异士人能文章雅负时名,而发之实用,贞操树立,勋业炳乎天下,为世所重,不虚猎声闻也。然则里之才贤皆伟人真士也,举进士而联翩袭沓者皆名臣耆硕也,不亦瑞于此乎?因额其堂曰瑞春。

该记文辞华美,寓意深邃,一时传遍京城及上湖南一带士子中间。为纪念会馆建成,也为奖掖上湖南四地学子,激励上湖南四地人才辈出,卢奇用篆书书写碑额,曾凤仪把《瑞春堂记》全文书丹,制作碑刻,竖立会馆院中。

从此,衡永郴桂四地进京会试的学子们,便有了家的归宿和故乡的温暖,一心一意准备进场考试。同时,也为上湖南地区的在京官员争得了一席之地,大家更加团结,相互提携,为故乡争光。因骆思恭世居北京,会馆管理经营就委托骆家,骆思恭去世后,其子骆养性接管。

二、三打官司,会馆失而复得

明清鼎革之际,上湖南会馆已经有了两处公馆,除瑞春堂外,旁边另建有一小馆。由于多年战乱,会馆管理处于瘫痪状态。加之骆养性归顺清廷,被任命为天津总督、浙江掌印都司等职,举家迁离京都。小馆被旗人霸占经营盈利,大馆也就是瑞春堂被湖北黄冈籍王姓翰林占住据为私宅。

清顺治九年,桂东籍举人李熙明首次提出诉讼,官府断回原主。判决书明确指出:“察王翰林系湖北人,住不得湖南会馆。旗下人不许取讨房钱,待湖南人来交付与他。”因为无钱经营,于是出租给镶黄旗一蒋姓管理经营,而王姓翰林却仗势霸占正馆,并伙同北京兵马司孟姓官员,把租住小馆的人员赶走,企图将小馆亦据为己有。

顺治十五年,特意从南京来北京接管经营会馆的骆思恭的孙子骆祚昌,将王翰林告上南城察院。

骆祚昌的诉状:

原任天津总督、太子太师,今已故骆养性男、顺天府儒学生员骆祚昌谨呈:为批给会馆,以便居住修理事。昌祖籍湖广永州府宁远县人,有先祖名思恭,于明季锦衣卫掌印时捐银,同诸乡绅置得上湖南衡永郴二府一州会馆,坐落草厂十条胡同房,一连两处,以为到京乡绅停骖之所。先父复捐俸重修,掌管两辈。只因先父赴任浙江,曾委阮魁看守,今魁已故,见有伊子阮某并小馆居住人等可证。不意历年以来,上湖南并无一人到京,小馆被旗下人取讨房钱,大馆又为翰林王泽宏占住。昌今回京,正欲修理。而王宦将希图驱逐众人,通连一处据为私宅。幸蒙宪断:察王翰林是湖北人,住不得湖南会馆,旗下人不许取讨房钱,待湖南人来交付于他。宪断炳若烛照,三属顶戴万代。讵料王宦不遵宪断,乃倚势属令本城掌印孟兵马差人押租小房,见有牌票押差可据。窃思王泽宏以黄冈人占住上湖南之馆,又起不良之心,图谋霸占,殊属不合。此馆先贤费无限之金银留遗至今,九年来占住者不修,讨租者肥己,将大小馆俱已颓废不堪。伏乞大宗师严提究审,押催退馆,以便修理,庶几后三属人有停骖之处矣。为此具呈。

尽管证据确凿,理由充分,由于骆祚昌一个人势单力薄,加之王泽宏勾结官府作梗,此官司一直拖延未结案。

这一年恰是顺治戊戌科会试之年。赴京会试的永兴举人廖应召知悉骆祚昌打官司的事情后,义愤填膺,非得为上湖南人争得会馆,便联合衡阳举人黄法健、兴宁举人王家珏、东安举人唐友群、衡阳举人廖联翼、东安举人周桢等人联名上诉,状告王泽宏,收回会馆主权。经几次堂审诘问,举证力争,慷慨陈词,终于赢得官司,获得一纸判决结案书。

立结状:衡州府、永州府、郴州乙未中式举人廖应昭,会试举人黄法健、王家珏、唐友群、廖联翼、周桢等,今于与结状,实结得草厂第十条胡同上湖南会馆原系明时衡永郴三属共建。其现住馆翰林王泽宏系湖北黄州府黄冈县人,并不与本馆相干。而骆祚昌系永州府人,曾捐金修理,亦非祚昌私业。所结是实。

官司打赢后,会试也完毕。因为察院判定非祚昌私业,也就是说,骆祚昌不能经营管理会馆,有据为私产之嫌。所以众人商议留唐友群在京,完成催促王翰林搬离,整修会馆事宜,并管理经营会馆。唐友群不负众望,三次致函南城察院催促王翰林搬离会馆,终于在次年七月,王翰林搬出,会馆终于回到上湖南人手中。所以,唐友群虽然官位只是一个小小县教谕,但因对重建会馆贡献大,而被后人列为会馆先贤享受祭祀。

三、整修扩建,会馆进入兴盛时期

据《上湖南会馆传书》记载,有五次大的修建和扩建。

第一次是康熙五十二年。因院外多年垃圾煤土堆积如山,形成外高内低,会馆基础变成洼地,常年积水,造成房屋大部倒塌。衡山人、户部员外郎唐崇勋与谭以修等人相约重修会馆事,目睹会馆破坏如此,相与太息。谓三郡人文之萃,无逾斯时,踵事增辉,岂俟异日。于是商议,各捐六十两银钱,予以修建。唐崇勋亲自主持工程,把基础填高三尺,重建会馆。

第二次是雍正三年。这年的夏天,北京夏雨倾注一个多月,街巷涨水成河,积水为潭。会馆除中堂外皆墙体垮塌,仅存木架。衡阳人进士唐传鉎出银二十二两,桂阳(今汝城)人朱熊出银十二两,常宁人刘蓟植、范承绅出银五两,衡山人刘宗兴出银六两,由耒阳人王永昌、桂阳人朱熙督理整修工程,当年完成会馆整修。同时,公议确定了每年维修及维修经费筹集事宜。并勒碑为记。议定:每科新孝廉初至者每人出银二两,新中进士者每人出银四两,点词林及得官一级者出银八两;贡监初至者以一两为率。各书其数于匾。其悭吝不出者不得题名于额。其旧曾题名此后仕宦往来不遵议修馆者,削其名。

第三次是乾隆三年。祁阳人、礼部侍郎陈大受牵头,以换房换地方式在草厂五条胡同置新会馆。

第四次是嘉庆十七年。道州人、国史馆总纂何凌汉和安仁人、浙江道监察御史欧阳厚均牵头,全面整修会馆,议定会馆章程,重修《上湖南会馆传书》。至此,会馆规模扩大,房舍增加,功能齐备,有东院、中院、西院,有瑞春堂、晖照堂、魁星阁、陈公祠等建筑。

第五次是咸丰二年。衡山人、内廷方略馆纂修文岳英牵头,在京及外任同乡官员赞助,共花银一千一百两,整修旧舍,新建“文星阁”。参与这次工程的还有临武人杜兰溪、祁阳人陈仪庭、临武人邝心如、道州人何子愚、江华人杨临川、祁阳人刘豫川、安仁人段箓平。

此外,会馆还购置了义地,为在京去世的同乡提供墓地。乾隆十六年,宁远人李星、王光国、刘士伸、张三仁、李宗、彭安河、欧孟魁集资购买义地二亩。

到清嘉庆、咸丰年间,上湖南会馆达到鼎盛,故重修《上湖南会馆传书》,以志其盛。

四、有章可循,会馆管理规范

会馆管理事务细则,集中体现于嘉庆十八年公议制定的《新议章程》中,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确立管理者及其职责。管理者必须经过公举,公推德高望重、办事公道、能力强者担任,每年一推,谓之“值年”。“值年”者有如下职责。

1.每岁值年由同馆公举京官一人执管,不得推诿。如非公举之人,亦不得自行承揽其修理房屋。收支银钱即由值年承管,以专责成。

2.会馆房屋印契,除勒石并刊入规条簿后外,交值年处收存。如另有用处,公同查阅。又乐输簿一部、家具簿一册,俱交值年收掌。如有续置产业文契及续增器具,并已存《大清会典》一部,照例值年收管,前手递交后手。

3.更换值年之日,旧值年者将一切账簿、余存银钱及一概器具,邀同同馆查阅清交新值年者。收管如有短少,未交之前旧值年补偿,已交之后新值年补偿。

二是入住会馆人员资格及要求。会馆对入住者身份要求很严,特别强调工商医卜不得入住,并且体现进京会试者优先的原则。

1.凡衡永郴桂四属乡会试选拔优贡、朝考恩副岁贡、别项考试以及新用京官、现充教习并后补候选与外任陛见、奉差到京者,均可居住。其有虽系生监并不进场,名为需次并不投供以及工商医卜星相并入都京控之人,概不准居住。

2.乡试年份,尽乡试者居住。会试年份,尽会试者居住。乡会试并在一年内者,按试期先后居住。

3.每逢会试年份,京外各官有家眷者,限于先年冬间搬出。乡试年份限于本年五月搬出。不应试者亦一律退让搬出。如人数至多,不敷居住,京官、不应试者亦宜退让。

4.会馆住房编列号数。凡遇会试年份,有仆者上下合住一号,无仆者两人合住一号,抑或两主共一号,两仆共一号。总以到馆先后次第挨号居住,不得任意拣择致起争端。

5.京官住房。非会试年份,一主一仆,不得过二间。有家眷者不得过四间。

三是入住会馆必须遵守的事项。

1.馆内另设厨房起炊。住房之人不得添设炉灶,亦不得在住房内设灶起炊。既恐烟熏,亦慎火烛。馆门内尤不可施放火炮。

2.客厅为宴会之所。无论乡会试并京外各官,概不得居住。桌椅炕凳坐垫不得挪移。

3.晖照堂、魁星阁、陈公祠、瑞春堂各上下左右房屋概不得住家眷。其无家眷住此者,亦不得在神前堆积物件。

4.馆中家具等件每房各有清单木牌钉于壁上。凡到馆者,照单点明,交收不得由他房挪移。出馆之日点明交还,亦不得任他人挪移。如有遗失损坏,宜照式赔补。或有自制家具曾预先告明者,准其带出。

5.字纸尤其随时敬惜。凡我同人,毋以字纸拭桌糊窗,并书写壁上。出馆时尤须先收拾送炉焚化,切勿弃亵渎。

6.不得寄存货物,粘贴招牌,聚赌酗酒,招致优伶娼妓,容留匪人,藏设戏具。凡诸公自爱者断无此弊。惟祈慎择交游,严戒仆从,格外加意,以凛乡评。

四是财务管理实行财务收支一年一结算,并录入传书。

1.更换值年之日,旧值年者将一切账簿、余存银钱及一概器具,邀同同馆查阅清交新值年者。收管如有短少,未交之前旧值年补偿,已交之后新值年补偿。

2.馆中房屋每年修葺最关紧要。值年者时常亲勘应修者即行估计修理,不得因循延宕,所用数目逐一登记,收支簿内不得浮昌。

3.各祭祀向例,用羊一豚一,因费资不继损之。现拟届期黎明,恭奉大素烛三牲酒醴;午用全席,恭奉俟款项充足再复旧例。

4.晖照堂、魁星阁、陈公祠各圣神先贤处,每逢朔望,令长班恭备香烛请值年及住馆之人行礼。其费在存项内支取,毋得闲旷。

五是对看馆“长班”的要求。为了加强会馆的日常管理,设立看馆长班。其职责是:

1.看馆长班准带家眷。责令传送知单,照应门户,扫除庭院,检查家具,拦阻闲人。倘有怠玩贻误及酗酒赌博等事,立即斥逐。

2.馆中器具不得私借出门,树木不得砍伐,如有此情者,惟长班是问。

五、不忘先贤,会馆祭祀活动

祭祀,是古代一件大事,会馆也不例外。会馆设有先贤祠,恭奉上湖南地区先贤牌位。谁为先贤,须经公议,以乡先生之卓越者,对会馆贡献大者,或以事功,或以儒行,或有功与会馆。

最初是为“七贤”,即:

宋 濂溪先生周敦颐(道州人)

明 大司马、忠肃公邝埜(宜章人)

明 赠司马、恭简朱英(桂阳<今汝城>人)

明 宗伯、文恪曾朝节(临武人)

明 少宗伯、文简何孟春(郴州人)

明 太子太保骆思恭(宁远人)

明 北直隶学政、恭节陈纯德(零陵人)

后来又增加十八位:

明 都御使熊绣(道州人)

明 兵部尚书茹瑺(衡山人)

明 兵部尚书刘尧诲(临武人)

明 太卜寺卿刘稳(衡阳人)

明 礼部主事曾凤仪(耒阳人)

明 礼部给事中谢讷(耒阳人)

明 翰林院编修于材(宁远人)

明 翰林院编修谢文祥(耒阳人)

明 都察院御史雷复(宁远人)

明 翰林院编修朱衮(永州人)

明 兵部尚书陈荐(祁阳人)

明 兵部员外郎袁子让(郴州人)

明 户部尚书周希圣(零陵人)

明 浙江金华知府卢奇(零陵人)

明 吏部郎中蒋向荣(永州人)

清 会同县教谕唐友群(东安人)

清 两广总督陈大受(祁阳人)

清 浙江道监察御史欧阳厚均(安仁人)

会馆常年祭祀活动有:

二月初三,恭祀文昌帝诞辰;

五月初五,恭祀周濂溪夫子诞辰;

七月初七,恭祀魁星;

七月十五,祭祀陈恭节公及上湖南旅魂;

八月廿七,恭祀至圣先师孔子圣诞;

每年春秋二祭,致祭各圣及先贤。

每逢祭祀日,“值年”率长班和所有住馆人员行礼。黎明恭奉大素烛、三牲、酒醴,中午用全席恭奉。

会馆还建有陈公祠。明代末期陈纯德尽忠守节,为上湖南士子官宦楷模,因于会馆后院专为其建祠,是为陈公祠。

据《明史·列传第一百五十四》记载:陈纯德,字静生,零陵人。为诸生,以学行称。崇祯十三年成进士,年已六十矣。庄烈帝召诸进士,咨以时事。纯德奏称旨,立擢御史,巡按山西……还朝,督畿辅学政。将出按部,都城陷。贼下令百官以某日入见,众摄纯德入,还邸恸哭,遂自经。京山人秦嘉系买地葬之永定门外,立石表墓焉。赠太仆卿,谥恭节。

《[康熙]永州府志》记载更为悲壮:复命(陈纯德)督学北京,方考易州,闻都城警,戎装入援。未几城陷,得帝凶问,走谕德马世奇寓,相持大哭。遂作书,令家僮持报二亲。家僮泣谏,公不顾。已投环,神色安定如平时。

每年清明,会馆还要祭扫陈公墓。

六、踊跃捐款,四地士子共襄会馆建设

会馆收入来自两大项。

一是收取食宿费用于日常开销。来京人员或京官入住,收取适当食宿费用,用于日常开支、每年维修、添置家具。

二是捐款赞助用于会馆整修或扩建。会馆是上湖南地区读书人心中的丰碑,是读书人的骄傲,他们为在京都有这么一座会馆而自豪。因此,每逢会馆重修或者扩建,都踊跃捐款。

经公议,会馆制定了捐款赞助条规。现摘录如下:

(一)捐款最低款额:

(1)京官三十两,外官正职一百两、副职三十两、七品以下佐杂教职十两,武官二品以上五十两、五品以上三十两、六品以下十两;

(2)在京在籍候补候选人员、各地绅士耆老不限;

(3)初次来京参加会试者,每人出馆费四两五钱。

(二)为了保证捐款正常进行,会馆还在四地各府州县绅士中择选一二名热心公益、秉公持正、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首事,专司劝捐收款登记上交事务。

(三)所有捐款人不论数额多少,名字都刻入传书,以示褒扬。

七、海内孤本《上湖南会馆传书》

《上湖南会馆传书》何年创修,已无可考。现有资料显示,最早重修于清乾隆十六年(1751)。最晚一次为嘉庆十九年(1814),该重修本初存燕京大学图书馆,现存北京大学图书馆,为海内孤本。

嘉庆重修本《上湖南会馆传书》,为欧阳厚均主纂。以后屡有增录,纪事起于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止于清光绪七年(1881)。

欧阳厚均(1774—1854),字福田,号坦斋,安仁县人。清嘉庆四年(1799)由内阁中书登进士。历任户部贵州司主事、广西司员外郎、陕西司郎中、浙江道监察御史。嘉庆十九年(1814)“以母老告归”。嘉庆二十三年(1818)被聘主岳麓书院讲席,掌教二十七年,颇受朝野赏识。著录在案的弟子达3000余人,曾国藩、李文泰、罗文喜等均出自门下。著有《易鉴》《岳麓诗文抄》《岳麓课艺》《试草》《试贴》《坦斋全集》。

目前,关于上湖南会馆的历史资料非常少,仅在一些相关的文献中存有只言片语。而《上湖南会馆传书》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会馆历史资料。这些历史资料反映了上湖南会馆二百八十多年的兴衰变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清时期衡永郴桂四地的教育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是研究湘南地区教育发展的珍贵历史文献。

时值公元2023年,郴州市文史研究会、《郴州通典》编辑部将嘉庆重修《上湖南会馆传书》编入大型丛书《郴州通典》史部文献出版,藏入各地图书馆,以供今人和后人查阅资料,考证史实,不忘先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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